杭州西湖景区春节期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******
中新网杭州1月19日电 (记者 王题题)1月19日,记者从浙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获悉,春节期间西湖景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。
西湖文化景观是世界文化遗产。为确保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春节期间生态优良、游客安全、环境整洁,根据《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》以及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2023年春节期间,西湖风景名胜区全域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。
同时,该名胜区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,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。
鉴于该名胜区范围内名胜古迹众多,山林茂密,该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呼吁全体杭州市民、游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,并配合做好景区安全管理工作,共同守护美丽西湖。(完)
江秋莲: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,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****** 1月10日中午,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,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,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 2022年12月30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,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。 据青岛晚报报道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鑫应当在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,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 此前,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,此后该微博被封号。(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)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 |